新北区动专路沥青路面翻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0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新北区动专路沥青路面翻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40715

项目名称:新北区动专路沥青路面翻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万元

最高限价:8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新北区动专路沥青路面翻铺项目,位于新北区动专路,面积约4700平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工期不大于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评审前六个月内);②评审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工程: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b.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项目负责人参加该项目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09:00至2024年7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获取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576;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

(2)线下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集中考察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950564056。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4份(1份正本、3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5-83598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方式:张工025-84207240、025-83616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4207240、025-8361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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